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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年毕业研究生个人信息核对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6-16 00:00 点击数:

各学院(所):

请组织2015年毕业研究生核对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日期等),并将确认签字的纸质表格于6月19日前交到研究生学院236办公室,以便学历电子注册工作如期完成。

注:按照吉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身份信息修改或变更等有关工作的通知》吉教学字【2014】13号文件要求,学生在校期间修改或变更身份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身份证号码等)需要提供如下资料:

1.学生要求修改或变更身份信息申请书(包括申请修改或变更的具体信息、申请理由以及签名、签名日期等);

2.学生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开具的修改或变更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等信息证明(注明申请更改信息的时间、原因或理由,加贴被更改人照片并加盖户籍专用章,户籍民警签字,并注明固定电话以便沟通核对)。其中,变更出生日期信息的,还须出生医院开具的学生出生证明(加盖医院公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固定电话以便核对),变更民族信息的,还须户籍所在省及其下辖市以上民族管理部门开具证明(加盖民族管理部门公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固定电话以便核对);

3.学生修改或变更信息前后身份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原件丢失的,提供户籍所在地公安户籍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带有被更改人照片并加盖户籍专用章,户籍民警签字);

4.学生高考电子档案照片的电子档和打印件(加盖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经办人签字)。

注:学生毕业终结后所有信息将无法更改。

 

 

研究生学院

2015年6月16日

我院2015年毕业研究生学历信息核对.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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